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
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
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26 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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