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经营效果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性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一)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应当在全面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坚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原则。
(四)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 合理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与时俱进及时调整, 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六)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公司全体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反馈和纠正。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 内部环境。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 目标设定。应当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制订实际内部控制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
(三) 风险评估:公司应当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四) 控制活动:公司按照经营特点、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等风险应对方式,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五) 信息与沟通:公司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
(六) 检查监督:公司及内部控制工作部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六条 公司应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八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九条 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 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 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 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 有关人力资源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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