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与海光信息的换股吸收合并案引发中小股东的强烈争议,核心矛盾集中在换股定价是否公允、股东权益是否被损害等方面。以下从争议焦点、管理层回应及法律合规性角度综合分析:
一、中小股东的核心质疑
换股比例与定价合理性
定价基准争议:换股价格以停牌前120日均价为基础,中科曙光换股价上浮10%至79.26元/股,海光信息为143.46元/股,换股比例定为1:0.5525。中小股东认为该机制未充分反映中科曙光持有的海光信息27.96%股权(按停牌前市值价值885亿元)及其他子公司资产(如曙光数创、中科星图)的公允价值,导致股东权益被稀释约44%。
净资产与盈利能力对比:中科曙光2024年每股净资产13.81元、每股收益1.31元,均高于海光信息(8.71元、0.83元),但换股比例未体现这一优势,被质疑资产“低价贱卖”。
大股东减持与股价操纵嫌疑
中科曙光大股东中科算源(隶属中科院计算所)在重组停牌前(2025年5月23日)折价减持套现29亿元,均价55.85-60元/股,显著低于市场价,被指利用信息优势压低股价,为低价换股铺路。
减持后中科曙光股价暴跌20%,但管理层未采取维稳措施,进一步引发中小股东对利益输送的质疑。
现金选择权与退出机制缺陷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定价为61.9元/股,仅较停牌前收盘价溢价0.03%,远低于换股价值79.26元/股,被指变相剥夺股东退出权。
非科创板股东账户权限受限(仅能卖出不能买入),导致交易权受限,加剧权益受损风险。
二、管理层的回应与合规性解释
定价依据与市场化机制
管理层强调换股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办法》,以定价基准日(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120日均价为基础,并给予中科曙光10%溢价,认为该机制体现了长期价值而非短期波动。
合并后存续公司(海光信息)将整合双方技术、供应链及市场资源,通过协同效应提升竞争力,长期利好股东回报。
资产估值与战略合理性
中科曙光持有的海光信息股权以账面成本价而非公允价值计量,被解释为遵循会计准则,且合并后注销该股权是为避免重复计算资产。
合并方案旨在打造“国产芯片+服务器整机”一体化产业链,对标国际巨头如英特尔+戴尔模式,提升算力产业自主可控能力。
投资者保护措施
对非科创板股东提供账户权限调整方案,允许持有或卖出合并后股票,但买入权限需满足科创板适当性要求。
强调需经股东大会表决,中小股东联合持股超1/3(约4.88亿股)即可否决方案,但公司被指未充分披露此权利。
三、法律与监管风险
涉嫌违反《重组办法》
举报指出,换股方案违反《重组办法》第三条(操纵股价)、第五条(未勤勉尽责)、第十一条(定价不公允)、第十四条(重大资产未按公允价值计量)。
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中科算源作为国资机构,低价减持后推动换股,可能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合理定价的规定。
监管介入可能性
中小股东已向监管部门实名举报,要求叫停重组并重新拟定公允方案,重点包括按比例分配海光信息股权、重新评估资产价值、提高现金选择权价格等。
四、总结与争议焦点
利益冲突核心:中小股东认为换股方案低估中科曙光资产价值,且大股东减持与现金选择权设计显失公平,实质是管理层与国资股东优先套现,牺牲中小股东利益。
合规性争议:方案是否符合《重组办法》对公允定价、信息披露及股东权益保护的要求,仍需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
长期价值博弈:若合并成功,产业链协同效应可能提升存续公司竞争力,但短期利益分配不公可能引发法律诉讼与市场信心波动。
建议中小股东密切关注监管调查进展及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必要时联合行使否决权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