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花王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顺景管理 指 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尼威动力/标的公司 指 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咨凡 指 上海咨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芜湖尼威 指 芜湖尼威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阕阕 指 上海阕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鸠控资本 指 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使基金 指 芜湖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
交易对方 指 上海咨凡、徐云峰、芜湖尼威、上海阕阕、鸠控资本、
天使基金
非国资交易对方 指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
上海咨凡、徐云峰、芜湖尼威、上海阕阕
HUANG RAN、孙鑫海、朱超、张同意、张澄、左强、
非国资股权部分 指 上海咨凡、徐云峰、芜湖尼威、上海阕阕合计持有的
尼威动力 20,096,832 元出资额(占尼威动力注册资本
的 50.11%)
国资股权部分 指 鸠控资本、天使基金合计持有的尼威动力 2,160,000
元出资额(占尼威动力注册资本的 5.39%)
标的资产 指 尼威动力 55.5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 指 花王股份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尼威动力 55.50%股
大资产重组 权
控股股东、苏州辰顺 指 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花
王股份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花王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即徐良先生
北方亚事、评估机构、资产 指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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