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5〕136 号
────────────────────────关于对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 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
董事长徐增增、实际控制人暨时任
总经理刘策、实际控制人暨时任
董事刘振光和有关责任人
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退市龙宇,A
股证券代码:603003;
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徐增增,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
刘 策,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总经
理;
刘振光,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
卢玉平,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张晔侃,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175、176、177、178、179 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及相关公告,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控股)、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徐增增、实际控制人暨时任总经理刘策、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刘振光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暨整改进展的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龙宇控股的相关关联方
发生的资金往来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91,791.34 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 86,791.34 万元。上述公告同时披露,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等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19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多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认定,2022 年及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存
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公告》,由于公司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对外披露、2022 年批发业务中涉及货权转移要件的少量商检单存在缺陷、2018 至 2022 年部分批发业务上下游客户供应商之间疑似存在同一控制(非公司关联方)的情形,公司对 2018 至 2022年度、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18 至 2022 年度、2023 年半年度分别调减营业收入 17,415,246.80 元、2,242,252,537.17 元、3,985,832,639.59
元、4,039,289,345.62 元、4,861,670,667.14 元、2,111,008,609.72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 0.11%、16.61%、44.57%、50.64%、48.69%、61.26%;分别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2,057.89 元、5,606,516.64 元、10,884,782.41 元、9,222,665.54元、29,538,465.97 元、5,827,694.55 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 0.02%、85.61%、16.11%、6.19%、91.14%、14.59%;分别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12,057.89 元、5,606,516.64 元、10,884,782.41 元、9,222,665.54元、29,538,465.97 元、5,827,694.55 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 0.35%、12.57%、8.79%、5.10%、193.03%、123.46%。
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进行补充调整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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