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6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1.88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
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25 年上半年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并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64.78 亿元,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 24.06 亿元(已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发放)后,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40.72 亿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34.92
亿元。
综合考虑财务、资本状况等因素,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中期现金股息,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1.88 元人民币(含税),按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行 A 股和 H 股总股本数 55,645,162,264 股计算,分派 2025
年中期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10,461,290,505.64 元(含税),占 2025 年中期合并后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 28.68%、占 2025 年中期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30.70%。若本行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
披露。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实际派发的股息金额按照本行审议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行 2025 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行独立董事对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本行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中信银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中信银行实际情况和保障长期健康稳定发展需求,兼顾了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中信银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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