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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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並 非 作 為 在 美 國 境 內 出 售 發 行 人(定 義 見 下 文)或 本 行(定 義 見 下 文)證 券 的 要 約 或
招攬購買發行人或本行證券的要約。本公告所述證券未曾亦不會根據經修訂的1933
年《美 國 證 券 法》(「證 券 法」)或 美 國 任 何 州 的 證 券 法 登 記,且 除 獲 免 遵 守 美 國 證 券 法
規 定 或 屬 不 受 其 規 限 之 交 易 外,證 券 亦 不 可 在 美 國 境 內 或 向 美 國 人 士 或 以 其 名 義
或 為 其 利 益(定 義 見 證 券 法 下 的S規 例)提 呈 發 售 或 出 售。本 公 告 及 其 所 含 資 料 不 得
直 接 或 間 接 在 或 向 美 國 境 內 進 行 分 發。本 公 告 所 述 證 券 並 無 且 將 不 會 於 美 國 境 內
進 行 公 開 發 售。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通 知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998)
(「本 行」)
中 信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倫 敦 分 行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London Branch
(「發 行 人」)
在 本 行5,000,000,000美 元 中 期 票 據 計 劃 下 發 行
於2028年 到 期 的300,000,000美 元 浮 動 利 率 票 據(代 號:5843)
聯 席 全 球 協 調 人、聯 席 賬 簿 管 理 人 及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中 信 銀 行(國 際) 農 銀 國 際 中 國 農 業 銀 行 股 份 工 行 新 加 坡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分 行
中 國 建 設 銀 行 中 國 銀 行 瑞 穗 渣 打 銀 行
新 加 坡 分 行
聯 席 賬 簿 管 理 人 及 聯 席 牽 頭 經 辦 人
招 商 永 隆 銀 行 浙 商 銀 行 股 份 交 通 銀 行 中 國 光 大 銀 行 中 國 民 生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分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分 行) 香 港 分 行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中 信 建 投 國 際 中 信 證 券 信 銀 資 本 中 國 信 託 銀 行
銀 行 香 港 分 行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工 銀 澳 門 興 業 銀 行 股 份 中 金 公 司 澳 新 銀 行
(亞 洲)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分 行
中 銀 國 際 美 銀 證 券 法 國 巴 黎 銀 行 東 方 匯 理 銀 行 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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