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A 股普通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722元人民币(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9 - 2025/7/10 2025/7/1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 年 6 月
2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
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A 股股东。
有关 H 股股东的分红派息事宜,请参见本行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公告
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派发年度股息》公告。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股总股本55,645,162,2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9,582,096,941.86元(含税)。其中 A 股股本为 40,762,999,287 股,派发 A 股
现金红利人民币 7,019,388,477.22 元(含税)。
连同已派发的 2024 年中期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 0.1825 元(含税),本行 2024
年全年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547 元(含税),全年合计派发普通股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 194.55 亿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9 - 2025/7/10 2025/7/1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本行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本行委托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9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2025 年 7 月 10 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
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行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的 A 股现金红利由本行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行 A 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自上述股东取得本行股票之日起,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
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22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行暂不代
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22 元,上述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行,本行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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