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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4 17:13:08 股吧网页版
中国重工:中国重工关于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中国重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1号)。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重工将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将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情形,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中国船舶以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国船舶为吸收合并方,中国重工为被吸收合并方,即中国船舶向中国重工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船舶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随后,公司终止上市,中国船舶开始实施换股。未成功申报实施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的股份。中国船舶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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