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
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绩效,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海南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海南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管控投资风险、可持续发
展、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
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作为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主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则自动失去主任委员资格,并根据第四条规定产生新的主任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二)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融资项目的立项、可
行性研究等事宜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四)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五) 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碳减排目标)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 关注可持续发展主要趋势及气候变化领域的最新趋势、潜在风险
以及机遇,对公司现行的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政策进行深入研
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七) 关注并监督公司应对气候风险的管理体系构建及其完整性、合理
性与执行效率,推动公司建立并不断优化与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相
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八) 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碳减排目标)的工作实
施进展进行检查,听取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
(九) 对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及气候变化相关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
见;
(十)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