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05 号文同意注册批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建设银行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设银行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以及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送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发行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1,589,403,973 股,未超过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且
发行股数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 2025 年 3 月 30 日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为 9.2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发行人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普
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末期现金股息人民币 515.02 亿元,每股现
金股息人民币 0.206 元(含税)。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向全体 A 股普通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发行人 2024 年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
定价原则,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由 9.27 元/股调整为 9.06 元/股。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31,026,149.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8,973,850.49 元。
(六)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七)限售期安排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财政部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内,因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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