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19:38:28 股吧网页版
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识别、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展一种评价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自律、保密”的原则开
展审计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
称内部机构)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公司成立内控管理委员会,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保证经营管理的有
效合规和风险可控,防止舞弊和欺诈行为。由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委员两名组成,下设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作
为内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协调审计部工作, 向内控
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控管理委员会的工

作联络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作及内控管理委员会安排具
体实施的工作;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根
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
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九条 公司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
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
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
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十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负责人
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负责人属于公司
高级管理层。审计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实际内
部审计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
职守。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被审计内部机构也有权申请审计人员
回避:

(一)与被审计内部机构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
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与被审计内部机构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审计内部机构、审计事项、被审计机构负责人或者有关主
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审计部负责人决定;审计部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
时的回避,由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