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六章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46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十章 修改章程......51
第十一章 附则...... 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9)170 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福
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由原福
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 以原福建永辉集团有限
公司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原福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为本公司后, 原福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由变更
后的股份公司承担。公司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350000400000278。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0股(以下称“首次公开发行”), 并于2010
年12月1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onghui Superstor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
号)。
邮政编码:3500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9,075,036,993元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通过决议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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