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认真审
核公司提交的十一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的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立足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总额目标和正常增长机制,与企业战略定位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完善薪酬分配体制机制,强化薪酬分配激励杠杆作用,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签订 2025 年
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精神,在经营业绩、提质增效、安全生产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多项生产经营指标创历史新高,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高质量完成了公司董事
会 2024 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1、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结合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该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2、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进行了审核。公司结合 2025 年经营业绩考核各项指标,并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编制完成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考核期限、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等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地将公司经营目标分解到经理层成员的职责范围,有利于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体现了对经理层成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孔令勇 彭卫东 黄国良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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