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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4 17:22:01 股吧网页版
紫金矿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紫金黄金国际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拆所属子公司紫金黄金国际有限公司

至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之

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邮政编码:350025

电话:(86 591)8806 5558 传真:(86 591)8806 8008网址:www.zenithlawyer.com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紫金黄金国际有限公司
至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闽理非诉字〔2025〕第 108-1 号
致: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紫金矿业)与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 所接受紫金矿业的委托,指派林涵、韩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紫金矿 业分拆所属中国香港子公司紫金黄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黄金国际)至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或本次分拆上市)的专项 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 规则(试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 修正)》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修 正)》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对紫金矿 业本次分拆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 子公司紫金黄金国际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预案》(以下简称《分拆预案》) 披露期间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 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核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分拆核查范围内的 相关机构、人员名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 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相关各方出具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
情况的自查报告》等文件(以下统称核查文件)。

本所律师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最终依赖于上市公司、相关主体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公司本次分拆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前述,本所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紫金矿业就本次分拆所属子公司紫金黄金国际至香港联交所上市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分拆预
案》披露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

二、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核查文件,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二)拟分拆主体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四)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五)其他知悉本次分拆内幕信息的机构和自然人;

(六)前述相关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核查文件,在自查期间内,部分核查对象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自查报告以及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核查文件,自查期间内,上述
纳入本次分拆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交易紫金矿业股票的情形如下: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名称 与本次分拆的 账户类型 累计买入股数 累计卖出股数 截至期末持有
关联关系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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