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证监局在2025年7月4日发布的公告,浙商证券(601878)宁波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因合规管理不到位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该营业部在销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存在误导性陈述并承诺投资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宁波证监局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营业部进行警示函处理,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中强调,营业部需高度重视此事,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同时,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营业部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资料显示,浙商证券成立于2002年,2017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是浙江省首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券商。
近期,浙商证券业绩表现不尽人意。2024年,其营收同比下降10.33%,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0.17%,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一季度,浙商证券营收延续下滑态势,同比减少22.89%至29.94亿元,归母净利润为5.56亿元,同比上升24.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55亿元,同比上升26.0%。此外,浙商证券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暴跌140.45%至-13.32亿元。对此,公司称主要系期货客户存款现金变动所致。
营收增长乏力的同时,浙商证券年内还频频遭到监管点名。
3月2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9条行政执法决定,其中两条涉及浙商证券,剑指公司内控问题。证监会责令浙商证券针对投行业务存在的多项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该公司投行业务两位相关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在此之前,浙江证监局1月1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浙商证券被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相关业务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