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5-04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数量: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数量总额为 4,000
万股至 8,000 万股,以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3.81 元/股测算,本次回购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15,240 万元- 30,480 万元,实际使用的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1 元/股(含)(即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公司预计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如公司在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召开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则以较早之日为准。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除本次回购 A 股
股份外,公司拟同步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暨 2025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的回购 H 股的
一般性授权,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般性授权框架下实施 H 股股份回购。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议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新颁布、修订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中远海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公司董事会全体六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因公司暂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四)项所指情形,不属于可以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给予的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现行《公司章程》第4.9条的相关规定,因减少注册资本的用途而回购公司股份的,应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8/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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