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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8:07:36 股吧网页版
中远海发: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LNG船舶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45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 LNG 船舶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运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Oriental Fleet Shipping 08 Limited(以下简称“东方富利”)与Mitsui O.S.K. Lines, Ltd.(以下简称“MOL”)下属公司ORYX LNGNo.10 Shipping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承租方”)于2025年8月26日就双方开展售后回租事宜正式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约定东方富利以约257,893.35万人民币的价格向承租方购买1艘27.1万立方米LNG船舶(以下简称“标的船舶”),在标的船舶交付后,再以光租形式将标的船舶回租给承租方,预估总租金约为318,246.5万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25年8月26日,东方富利与MOL下属单船公司签订了《有关租赁船舶的协议备忘录》及《光船租赁协议》,约定开展标的船舶售后回租业务。东方富利以约257,893.35万人民币的价格向承租方购买标的船舶。在标的船舶交付后,东方富利再以光租形式长期出租给承租方,租期为240个月,预估总租金约为318,246.5万人民币。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开展LNG船舶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7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有效表决票为6票,同意6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承租方为一家根据利比里亚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承租方为 MOL 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船舶租赁业务。MOL 为一家根据日本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其股份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代码:91040),主要从事海运及物流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1艘27.1万立方米LNG船。

本次交易的船舶购买价格及租赁价格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根据相关造船合同中约定的标的船舶整船建造成本,并参考行业内可比融资租赁服务的现行市场惯例协商确定。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8 月 26 日,东方富利与承租方签订了《有关租赁船舶的
协议备忘录》及《光船租赁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出租人:Oriental Fleet Shipping 08 Limited

承租人:ORYX LNG No.10 Shipping Corporation

(二)标的船舶及交付时间

根据协议备忘录,承租人已同意出售而东方富利已同意购买标的船舶,购买价不超过 257,893.35 万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银行借款及外部债务融资资金。

标的船舶预计将于 2029 年 7 月前后交付,交付时间可根据承租
人签订的相关造船合同进行调整。

(三)租赁费用

东方富利同意以预估租赁费总额约 318,246.5 万人民币将标的船舶租回给承租人。承租人应于租赁期内按季度分期向东方富利支付租
赁费本金及租赁利息。

(四)租赁期

本次交易的租赁期限为自标的船舶交付日起 240 个月。

(五)购买责任

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有义务以 1 美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购买标的船舶,并与租赁租金的最后一期一起支付。

(六)增信措施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约定了有利于东方富利的一般增信措施,包括东方富利将有权于交付时获得标的船舶的所有权及与标的船舶有关的其他担保权(根据协议条款由承租人回购或处理的情形除外)。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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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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