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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9:18:30 股吧网页版
美凯龙: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 上海

2025 年 7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5

第四章 股份增减和购回......8

第五章 股份转让......10

第六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 11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3

第八章 股东会......18

第九章 公司党组织...... 33

第十章 董事会......35

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47

第十二章 公司总经理...... 48

第十三章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49

第十四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52

第十五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6

第十六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57

第十七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58

第十八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60

第十九章 通知......60

第二十章 附 则......61

注: 在本章程条款旁注中,“《公司法》”指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后的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公司法》;“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附录 3”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之附录 3;“上市规则附录
14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附录 14《企业管治守则》;“《章
程指引》”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或“《上市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以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系经商务部商资批[2010]1266 号文批准,于 2011 年 1 月 6 日以发起
形式设立,于 2011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310115001019076。

公司的发起人为: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Springwood Investment
SRL、Candlewood Investment SRL、北京瑞邦贝特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亚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锦凯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至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绵阳科技
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百年德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
寅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筠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平安大药房有
限公司、南通乾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美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兴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红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
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为党组织的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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