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7:04:34 股吧网页版
中国交建:中国交建关于控股下属公司拟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下属公司拟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

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附属公司二公局的全资子公司二公局七公司引入水利对外对其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 34,634 万元;公司及二公局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二公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100%降至 45%,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水电对外是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放弃对标的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34,634 万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累计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金
额为 50,659 万元。

释义:

1 中交集团 指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2 二公局 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附属公司

二公局七公司或 指 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附属公司(增资扩股前)
3 标的公司

4 水电对外 指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中交集团附属公司

本次交易 指 水电对外向二公局七公司增加货币出资 34,634 万元,公司及二
5 公局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6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为公司附属公司二公局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标的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方水电对外以货币形式增资 34,634 万元,其中认缴注册资本金 11,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二公局七公司资产总额 10.85 亿元,负债总额
9.43 亿元,净资产 1.42 亿元,资产负债率 86.95%。公司及二公局经审慎考量标的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整体发展战略,拟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水电对外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55%,二公局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100%降至 45%,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中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水电对外是中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水电对外与公司为同受中交集团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水电对外增资入股二公局七公司后,业务将转型为水利、电力、新型清洁能源,可整合双方股东优势快速做强专业化能力,有利于承接水电对外原股东方的国内水利、新型清洁能源项目。此外,有利于巩固水电对外在东南亚区域竞争优势,有利于发挥带动作用,增强公司水利、电力、新型清洁能源海外业务贡献度。

(三)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相关议案。

(四)本次交易生效,需交易各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手续,且国资主管单位批准。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 85,293 万元,扣除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 7,116 万
元后,累计金额为 78,177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水电对外是中交集团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水电对外公司是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通济路 8 号 4 层 101-403、404、5 层 101、6 层 101

法定代表人 万启洲

注册资本 262,725.30 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 9111000010000122X8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