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5-04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和 2020
年向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或“借款方”)提供合计人民币 10 亿元的借款,后借款方归还本金人民币 100 万元及部分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催讨,借款方及担保方均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提起诉讼。经公司与被告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机械”)协商,2024 年 9 月29 日,公司与浦发机械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浦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进”)签署《和解协议书》,就中国能源借款的本金债务部分的偿还方案达成和解,上述诉讼已结案。
关于上述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就中国能源借款的剩余债务部分向中国能源及担保方等其他债务人追偿,并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收到《受理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25)沪 0115
民初 94754 号(以下简称“诉讼一”)和(2025)沪 0115 民初 94749
号(以下简称“诉讼二”),法院已立案受理。
1、诉讼一
公司请求判令:1、中国能源向公司偿还贷款利息、贷款罚息以
及贷款复利,合计约人民币 20,332.77117 万元(暂计至 2025 年 7 月
2 日);2、中国能源承担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产生的律师费;3、公司有权以上海中油国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国电”)所质押的中国能源 10%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就前述所有诉讼请求债务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由中国能源、中油国电共同承担。
2、诉讼二
公司请求判令:1、中国能源向公司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贷款罚息以及贷款复利,合计约人民币 28,473.399867 万元(暂计至
2025 年 7 月 2 日);2、中国能源承担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
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产生的律师费;3、公司有权以中油国电所质押的中国能源 8%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就前述第 1、2 项诉讼请求债务优先受偿;4、公司有权以上海昌泰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泰电气”)所质押的中国能源 12%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就前述第 1、2 项诉讼请求债务优先受偿;5、中机国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能”)就前述第 1、2 项诉讼请求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本案诉讼费由中国能源、中油国电、昌泰电气、中机国能共同承担。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与浦发机械及上海浦进签署的《和解协议书》正在执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收回借款本金人民币 9.24 亿元,根据《和解协议书》,借款本金的剩余人民币 0.75 亿元将于 2026 年底前陆续回款。
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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