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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智领: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28 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绩效,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委员会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委员会(简称 ESG 委员会)。投资评审委员会和 ESG 委员会分别由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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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成员组成,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委员会和 ESG 委员会主任。ESG 委员会下设 ESG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及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协助董事会履行其关于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

(七)指导并监督 ESG 委员会的工作,确保 ESG 战略与公司业务融合;

(八)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 ESG 重大议题、战略、目标及绩效报告;

(九)在董事会授权下,深入研究 ESG 趋势及对公司战略的影响;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委员会负责做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战略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对外进行投资的协议、合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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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委员会;(四)由投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委员会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委员会。

第十二条 ESG 委员会负责做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决策
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二)重要 ESG 风险事件及应对报告;(三)ESG 领域相关措施进度报告,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 ESG 委员会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
讨论,将讨论结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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