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7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彭涛、独立董事王刚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桢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优化供应链布局,公司及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峰”,与“公司”合称为“买方”)拟作为共同买方与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新材料”或“卖方”)签署生产原材料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保障合同顺利履行,根据合同项下采购按每月各批次订单执行、货款按批次滚动结清机制
及违约金等约定,结合月度批次下单频率及规模,拟同意公司与重庆华峰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直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与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生产原材料买卖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重庆华峰与榆林新材料共同签署生产原材料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
定,预计将由买方自 2025 至 2029 年间合计向卖方购入不低于 36 万吨的生产原材
料,产品单价根据月度市场铝价及合同条款确定,具体数量按每月各批次采购订单下达,并按批次结算货款。如按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合同期限内预计产生的总金额超人民币 72 亿元(根据各批次采购量据实结算),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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