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
分治理制度和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继续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及变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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