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7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党委 ...... 23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事 ...... 26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29
第三节 董事会 ...... 3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4
第一节 通知 ...... 44
第二节 公告 ...... 4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9
第十二章 附则 ...... 4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或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的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写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1〕202 号《关于同意设立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用名: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729666771H。
第四条 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行字〔2006〕66 号《关于核准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山西·长治 电话(传真):0355─5958699 第 1页
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0 万股,
于 2006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潞安环能
英文名称:Shanxi Lu’an Environmental Energy Dev.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海森东街 50 号
邮政编码:046011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9,140.92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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