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向 15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12.80 元/股。截至 2023 年 8 月 2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2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11,647,276.85 元,募集资金净额 1,268,352,723.15元。
截止 2023 年 8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27,656,254.14 元,
2023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61,156,697.46
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 61,156,697.46 元),2025 年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66,499,556.68 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 266,499,556.68 元)。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79,814,775.95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940,696,469.01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 39,118,306.94 元),其中:银行存款 179,814,775.95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400,000,000.0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截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分别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平安银行郑州分
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交通银行郑州
巩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注销。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
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 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式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 77280180808779866 已销户
民生秦岭路支行 617601677 668,352,723.15 177,119,206.25 活期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15484867777701 已销户
浦发牡丹路支行 76310078801700000140 600,000,000.00 1,182,809.32 活期
浦发牡丹路支行 7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