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11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1、因12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上述12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4,400股。
2、因9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上述9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21,000股。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75,400股。
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注销日期
1,075,400 1,075,400 2025 年 9 月 16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 年 12 月 12 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54,4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21,000股,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86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29元/股,并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相关申报期届满之日,
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也未发生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回购注销原因
①因12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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