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5 - 2025/7/16 2025/7/1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 6
月 1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 A 股股份 418,643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
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4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6,240,169,933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 A 股股份总数 418,643 股后,即以 6,239,751,290 股 A 股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45 元(含税),共计派发 A 股现金红利 2,807,888,080.5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价格参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 股除权(息)开盘参考价格:
A 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A 股股份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 股总
股本=(6,240,169,933-418,643)×0.45÷6,240,169,933≈0.45 元/股。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A 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5)÷(1+0)=(前收盘价格-0.4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5 - 2025/7/16 2025/7/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 A 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
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现金红利按照每股 0.45 元派发。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所转让的股票持股期限在 1 年
以内(含 1 年)的,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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