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5-029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为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满足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规范,结 合公司治理实践情况,公司拟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情况请见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并 提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序号 修订条款
(原) (修订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系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法》(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原《国
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国 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
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 规定》)、《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
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 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第一条 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国银行保 第一条 公司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后更名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保监复〔2003〕 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监复〔2003〕
115 号文批准,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发起设 115 号文批准,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发起设立,于 2003
立,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 年 6 月 30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公 司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2841XX。
9110000071092841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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