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并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公司于 2025 年9 月 9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党群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0 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利民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期间,历任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科员、党组秘书,黑龙江省地煤集团总公司科长、处长,国华(齐齐哈尔)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广核风电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工程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计划经营部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裁,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集团业务副总裁。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王利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5,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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