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简称“ESG”)工作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 ESG 工作的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 ESG 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管理,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
当识别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相关的影响、风险和机遇,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和活动相互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包括政府和监管机构、股东和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社会组织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
情况,定期披露公司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属各单位,包括总部职能部门(中心)、各分厂及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或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境外子公司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所在国家或地区 ESG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二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建立 ESG 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
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公司设 ESG 工作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和指定的 ESG 工作联系人组成,负责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 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董事会办公室、能源供应公司为ESG 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各单位为 ESG 工作组的执行单位。
第七条 ESG 工作相关各方职责
(一)董事会
1.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等;
2.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报告;
3.审议和批准其他 ESG 相关重要事项;
4.监督公司 ESG 工作的整体运行。
(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研究和制订公司的 ESG 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等;
2.推动落实公司 ESG 各项管理要求;
3.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 报告;
4.董事会授权的需要负责的 ESG 事项。
(三)ESG 工作组
1.贯彻落实公司 ESG 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和安排各单位实施开展 ESG 工作;
2.负责拟定 ESG 制度文件、相关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等;
3.负责对公司 ESG 信息收集、汇编,编制 ESG 报告及相关文件;
4.负责公司 ESG 研究、培训、交流,跟踪 ESG 政策要求及趋势;
5.总结 ESG 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反馈 ESG 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各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 ESG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 ESG 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日常联络与沟通机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 ESG 信息。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
机构,为推进 ESG 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条 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 ESG 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
议,董事会办公室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公司将履行 ESG 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
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 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二条 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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