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8 月 24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独
立董事李勇先生、郭志远先生、黄正祥先生出席了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我们认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我们认为: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存放于其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该报告真实、有效,所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勇 郭志远 黄正祥
2025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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