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刘静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融资业务活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4 亿元,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业务活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0.5 亿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合同约定的起算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近日,公司及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江苏鹿港天纬科
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提供不超 3,5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约定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鹿港天纬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提供不超 3,5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债务人延迟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期间的加倍利息等。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46,611.12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78%,没有逾期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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