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2025年8月)
1、目的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信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提升本公司的表现益处良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旨在列载董事会为实现成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
2、适用范围
本政策仅适用于董事会。
3、政策声明
本公司认为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是保持本公司竞争优势及促进本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元素之一。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适当的元素如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知识、技能及服务年期等。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核查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委任本公司新董事向董事会做出推荐或建议。上述核查及推荐或建议均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技能组合包括多元化的益处。
4、可计量的目标
甄选董事会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
提名委员会亦会考虑适当元素以评核及建议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职,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因素和任职要求。提名委员会亦将考虑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中订明的责任。
本公司致力维持董事局多元化的适当平衡,且提名委员会中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
5、监察及报告
提名委员会至少每年核查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
识及经验方面)、协助董事会检视董事会整体经验、技能、资格及专业知识等技能组合与多元化元素,考虑本公司长期策略及定位,并就根据本公司策略需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并协助本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本公司《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本政策的执行。
董事会成员的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服务年限、专业经验等)将披露于本公司年度报告及企业管治报告中。
6、检讨本政策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评估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将会讨论对本政策的修订,并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7、附则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政策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与本政策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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