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致力于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注重股东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明确投资者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净资本需求、投资资金需求和自身流动性状况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将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注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当年盈利且合并会计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符合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监管要求。
公司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条件,以及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在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在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比例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确保公司股本合理规模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股本扩张与业务发展、业绩增长相适应,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具体在以下三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注册资本100%时,可考虑采用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3、公司在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执行
1、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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