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吴证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上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6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占监事总数的 100%(其中王晋康、关恩超、
唐烨、杨琳监事以线上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晋康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营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 名特定对象。除国发集团及苏州营财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国发集团及苏州营财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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