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浙江裕隆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实业”)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绍兴特菲尔
摩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菲尔摩”)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至
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本行给予裕隆实业、特菲尔摩及其
同一关联人的授信总额度为 16110 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其中裕
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 万元、裕隆实业 6000 万元、特菲尔摩 8110
万元(上述授信额度中 7110 万元已包含在本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后,本行给予裕隆实业、特菲尔摩及其同
一关联人的授信总额度为 42000 万元。本次给予裕隆实业、特菲尔摩的
授信额度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1%、未达 5%,构成
重大关联交易。
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浙江日月光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光能科技”)授信额度 5000 万元。至本次关
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本行给予日月光能科技及其同一关联人的
授信总额度为 47010 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包括:浙江日月首饰
集团有限公司 20900 万元、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760 万元、浙
江柯岩风景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9350 万元(上述 38010 万元授信额度
已包含在本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浙江明豪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5000 万元、浙江柏信建设有限公司 4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
易后,本行给予日月光能科技及其同一关联人的授信总额度为 52010 万
元。本次给予日月光能科技以及过去十二个月内给予浙江明豪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浙江柏信建设有限公司的累计授信额度占本行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0.5%、未达到 1%,应当进行披露。
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浙江恒晨印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晨印染”)授信额度 9900 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
止,过去十二个月内本行给予恒晨印染及其同一关联人的授信总额度为
9900 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上述授信额度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关联交易后,
本行给予恒晨印染及其同一关联人的授信总额度为 9900 万元。本次给
予恒晨印染的授信额度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0.5%、
未达到 1%,应当进行披露。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
会审核通过,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
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部分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给予:裕隆实业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承兑汇票业务、贴现业务;特菲尔摩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承兑汇票业务、贴现业务、进口开证业务;日月光能科技授信额度 5000万元,用途为全额承兑汇票业务、贴现业务;恒晨印染授信额度 9900 万元,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承兑汇票业务、贴现业务。本次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与上述关联方的新的关联交易决议生效时止。上述议案经本行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关联董事张勤良、虞兔良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本行给予裕隆实业、特菲尔摩及其同一关联人的授信总额度为 16110 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其中裕隆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2000 万元、裕隆实业 6000 万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