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3 15:31:51 股吧网页版
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
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共有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董事
1 名)。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及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各委员会委员。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贾国荣先生、王晓军先生、虞虹女士、陶晓芹女士

独立董事:窦红静女士、成荣光先生、杨海涛先生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贾国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审计委员会 成荣光 成荣光、杨海涛、虞虹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贾国荣 贾国荣、王晓军、窦红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杨海涛 杨海涛、虞虹、成荣光

提名委员会 窦红静 窦红静、贾国荣、成荣光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成荣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根据《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贾国荣先生,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顾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仍在公司任职;程金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萃先生持有公司 11,270,360 股股份,程金元先生持有公司 722,000 股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龚新度先生、王竹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龚新度先生、王竹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离任情况

鉴于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
王晓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已担任公司董事;陈千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任职;蒋中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任职。王晓军先生、陈千里先生、蒋中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