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亲自出席 12 名。高级管理层成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廖林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陈德霖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陈德霖先生因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行独立董事陈德霖先生的任期于 2025 年 9 月到期,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
选连任。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简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陈德霖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德霖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陈德霖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本公告所披露外,陈德霖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行股票。
陈德霖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和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请见附件二。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提名陈德霖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陈德霖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李金鸿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李金鸿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金鸿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任职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李金鸿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本公告所披露外,李金鸿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行股票。
李金鸿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和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请见附件四。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行董事会提名李金鸿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李金鸿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段红涛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2 票,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
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段红涛先生为
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段红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表决,其执行董事任职自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并经本行公告后生效。段红涛
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五。
截至本公告日,段红涛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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