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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9 22:06:39 股吧网页版
精简治理结构成趋势 多家银行撤销或不再设监事会
来源:中国经营报

  继今年4月底5家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宣布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之后,近期多家中小银行公告称不再设立监事会。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8日,已有12家上市银行明确宣布取消或积极推进撤销监事会。

  这场变革源于2024年7月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2月发布的配套《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核心目标直指提升银行机构运行效率——通过职能整合,将传统监事会的法定监督职权明确赋予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旨在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灵活性与决策效率。

  12家上市银行响应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根据北京银行公告,日前该行监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前4月29日晚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国有大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将修改公司章程,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招商银行也于当晚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该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随后,5月陆续有长沙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泸州银行等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

  北京财富管理行业协会特约研究员杨海平分析称,总体看之前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得到国际认可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通过监督董事会、高管层履职,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切身利益,监督信息披露等,推动商业银行提升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战略落地和风险防控能力。但部分商业银行的监事会运行确实存在职能重叠、履职形式化等问题。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告诉记者,监事会原有作用主要是监督银行财务与高管行为,但实践中常流于形式,与审计委员会职能重叠,形式化的监事会意味着运营成本的增加。

  银行公告普遍将撤销动因指向明确的法规与监管要求。有银行提到,是根据《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的规定,以及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该行拟撤销监事会。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完成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任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解释,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监事会、职工董事设置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做好监管制度衔接,为金融机构在完善治理架构、开展章程修改等工作提供具体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梳理有关制度文件,起草形成《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上述修改与《公司法》保持一致,金融机构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继续保留监事会履行职责或者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总体看,上述修改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对于中小银行而言,田利辉认为,中小银行取消监事会能够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决策效率,但需要同时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避免监督弱化。

  “中小银行取消监事会,不是公司治理的弱化,而应该看作是从形似走向神似的重要一步。通过精简组织架构、整合职能,提高公司治理效能,也能够压缩管理成本,提升中小银行的敏捷性。”杨海平说。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告诉记者,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业的突出问题之一是“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在完善和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成效。未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监督制衡等工作应该继续加强,不能削弱。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贷的金融机构,相比一般企业对公司治理运行机制要求更严,尤其是对权力监督、制衡、约束的要求更高。

  审计委员会接棒机遇与挑战并存

  部分银行也透露2025年将对监事会进行改革。如上海银行在2024年股东大会材料里提到,2025年将根据监管机构、主管部门有关落实与新《公司法》衔接精神,推进监事会改革和加强董事会建设,研究落实国企治理主体职能调整,做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工作,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主体议事规则,推进治理机制变革,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

  杨海平认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可以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能力,形成监督合力,压降监督成本,提高监督质效。

  “取消监事会,责任往往转移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职工董事承担原监事会职能。这意味着,有效的监督需要更为专业的独立董事,譬如财务、风控专家参与或负责相关工作。与单独设立监事会相比,益处是职能重复减少和监督效率提高,机制运营成本有望显著节约,而且审计委员会可以更为聚焦核心风险审查。”田利辉表示,精简治理结构是新《公司法》要求,但需配套强化专业监督能力。

  董希淼认为,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沟通和管理成本,提升公司治理特别是监督效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如何承接监事会职能,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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