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9:04:21 股吧网页版
三六零: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由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主要政策、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及附注等组成。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会计核算体制

第五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
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制。

3、公司设置财务中心,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中心配
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部门经理和会计人员;财务中心根据会
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
工作,财务中心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中心负责人是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5、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
任和解聘。

第六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应当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七条 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
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仓库同时设置相应的明细账、实物账,登记核算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财产物资。

第八条 内部管理会计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
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管理会计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定额管理。制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考核方法、奖惩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内部财产清查。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6、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九条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
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
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条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公司
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第十一条 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合并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