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 号)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3.6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3.45
亿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2 年 3 月 3 日已到账,经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0627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25 上半年实际使用金额 2,055.6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5,172.29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 11,745.40 万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 2,441.0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于 2022年 4 月 1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
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中信建投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可转债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1 绿色动力环保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03860310566 - 2025 年 4
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月已注销
2 登封绿色动力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944032010001238974 - 2022 年已
生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注销
3 恩施绿色动力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944035010001238989 - 2025 年 4
生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前海分行 月已注销
4 朔州绿动南山环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622614295050 - 2025 年 4
境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月已注销
5 武汉绿色动力再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17444410104 - 2025 年 4
生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