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5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 监事会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 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长春英利 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 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 自行解除职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
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名增至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 6 名(含一名职工董
事),独立董事人数 3 名,同时修订《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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