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房屋所涉及的
6 项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 081254 号
共壹册 第壹册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China Alliance Appraisal Co.,Ltd.
日期:2025 年 7 月 2 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北京汇亚大厦 28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68090001 传真:010-68090099
目录
目录......I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 4
一、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4
二、评估目的......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8
五、评估基准日......8
六、评估依据......8
七、评估方法......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2
九、评估假设......13
十、评估结论及分析......1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6
十三、评估报告日......17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9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及相关资料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页
6 项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 081254 号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 6 项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 6 项房地产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 6 项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的 6 项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为 14,197.57
平方米。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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