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10:31 股吧网页版
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25 粤港 01、25 粤港 02、25 粤港 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09: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独
立董事吉争雄先生、朱桂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各个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均不得质押,授权额度最高不超过 5 亿元,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副董事长吴超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 3-5 号泊位装卸工艺智慧环保改造工程的议案》

同意实施广州港新沙港区 3-5 号泊位装卸工艺智慧环保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 45816.5 万元,资金由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