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37812.SH、115012.SH、240489.SH、243016.SH、243145.SH、243396.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25 粤港 01、25 粤港 02、25 粤港 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09: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独
立董事吉争雄先生、朱桂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各个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均不得质押,授权额度最高不超过 5 亿元,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副董事长吴超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 3-5 号泊位装卸工艺智慧环保改造工程的议案》
同意实施广州港新沙港区 3-5 号泊位装卸工艺智慧环保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 45816.5 万元,资金由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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