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4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向 7 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264,66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30.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860.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43,711,262.5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6,288,598.27 元。上述资金
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450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累计共使用
人民币2,796,960,819.26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2,796,960,819.26
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 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4 月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 2017 年 1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2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966,75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9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累
计共使用人民币 2,922,884,622.14 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
2,922,364,287.74 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人民币 520,334.4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1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为
248,099,144.93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息余额为人民币 248,099,144.93 元,其中:
本金人民币 8,099,144.93 元,理财产品人民币 240,000,000.00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议案》;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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