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管理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六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合理制定必要的对策:
(三)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财务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四)信息与沟通: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五)内部监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 环境控制
第九条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条 授权管理以“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为原则,采取逐级授权、分权、权责利相结合的授权管理方法。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
(三)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实行目标经营责任制管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应为公司营造科学、健康、创新、富有活力的人力资源环境,其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等,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二节 业务控制
第十二条 业务控制指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专业系统的特点和业务需要,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或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的控制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系统的风险状况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并负责各自专业系统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应针对销售环节、采购环节、生产制造环节、产品研发环节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程序,并负责各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决策过程以及责任追究做出明确规定,具体包括:
(一)公司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规章制度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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