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8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5,043,989,744 元。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分红派息的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按照批准 2025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数 17,628,925,82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15,303,000 股,即 17,513,622,829 股为基数计算,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627,043,424 元(含税),占 2025 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6.69%(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6.09%)。
本年截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210,734,497 元(不含交易费用),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和回购金额合计 3,837,777,921 元(含税),占 2025 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24.39%(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2.72%)。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实际派
发金额按照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前五个工作日(即 2025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有关本次 H股股息的派发事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批准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后续制订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本次已派发的中期现金分红因
素。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
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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