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18:35:37 股吧网页版
杭齿前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1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总经理提名,报战略委员会批准,投资评审小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二) 《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三) 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战略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 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
有关方面的资料,具体程序为: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
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 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包
括草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
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
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十二条 相关项目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评审提供
专业意见,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包括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
委员出席会议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
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投资评审小组主任、副主任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
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