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 23 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参股公司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
九江公司”)提供 6,482.70 万元人民币股东借款,期限为 3 年,年利
率 3%。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向华电九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
同等条件股东借款,不存在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
况。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参股公司华电九江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5日,主营业务为九江市城东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为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华电九江公司提供6,482.70万元人民币股东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参股公司其他股东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瑞”)和江西天然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然气”)均按照其持有的华电九江公司股份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
2.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以1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有限公
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3.华电九江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能源天然气发电业务,属于公司天然气产业链下游,公司对华电九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健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公司及产业链的整体稳定运营和发展。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为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公司向华电九江公司委派了董事、财务人员,能够对华电九江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华电九江公司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2571167090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9,261 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城东港区
法定代表人:郝彦飞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九江市城东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分布式能源的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与分布式能源相关服务及类其它新能源的投资(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结构: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0%,江西天然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4,406.35 31,286.35
负债总额 27,423.30 21,827.73
资产净额 6,983.05 9,458.62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4,632.39 3,153.76
净利润 -7,963.51 250.88
(二)华电九江公司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WCDD1Q
公司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